第二十三章(第2/4页)

我很惊讶。

“金刚酒吧!你怎么知道这里,你常来这?”

项真答非所问。

“你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伤心。没看出来,你这样的男人还会掉眼泪呢!”

我没答理她,推开车门就下了车。一缕寒风从街角窜过来,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等项真停好了车,我们一起走进了酒吧里。

下午并不是酒吧的黄金营业时间,酒吧里静悄悄的。老鬼没在,但我见过的那几个服务员都在,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要么低声聊天,要么靠着吧台或者沙发后背怔怔地发呆。其中两个认出了我,满脸笑容地迎上来,随后,把我和项真领到了旁边的一个包厢里。从其中一个服务员看项真的眼神和笑容来看,我认为,他和项真的熟悉程度丝毫不亚于我。

于是,我更加纳闷了。

酒吧里光线有些昏暗。我闻到了一股彻夜宿醉后残留的浓浓酒味,那味道似乎已经有点发馊了,在我的鼻端久久萦绕。项真点了一瓶“芝华士”,还有一桶冰。我说我很饿,就点了两份三明治和一份薯条。等服务员送来,我便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在我狂吃的时候,项真说:

“你还挺脆弱的!”

我看了一眼项真,她的面容正散发着一抹迷离的光泽。

“我?脆弱?”

我把剩下的三明治一口吞进嘴里。

“得了,别装出一副坚硬如铁,高不可攀的样子行不行?说你脆弱,是因为我发现,你也并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其实你这样挺可爱的,这样的你更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而不是像一座冷冰冰的石头雕像。我这是夸你呢,这你都听不出来?这意味着,我们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完全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聊聊天。”

我把薯条都倒在盘子里,然后往盘子里挤番茄酱。

“你说得没错,我基本上算是个活人,至少我还在吸气。”

项真从她的爱马仕包里取出一盒细长的女士烟,递给我一支。我没接,我不喜欢薄荷味,也不喜欢那烟细长的造型。我掏出自己的玉溪来,就着烛火点燃了,美美地吸了一口。

项真似笑非笑,说:

“话说回来,我还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哭得这么歇斯底里呢。幸亏是我关着车窗,否则,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地了呢!和我说说,你梦里都梦见什么了?”

我有点惭愧。记忆中,我最后一次流眼泪是在我八岁的时候。那一次,邻居家男孩把我的《西游记》小人书抢走了,我毅然决定捍卫自己的权利和他对打,结果却很惨。那年他十三岁,年龄比我大,个头也比我高,所以我落得个鼻青脸肿的下场,但我并不觉得可耻。那一次我哭得相当凄惨。之所以哭得凄惨,倒不完全是因为我丢了夫人又折兵,不但小人书没了,还挨了他一顿臭揍,而是因为回家之后,我妈一边用鞋底子打我,一边骂我没出息,骂我一定是闲得没事了,去惹那小子!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他爹以前是街道革委会主任,出了名的阴险,斗人的本事特狠,在那小子他爹身上,着实沉淀了我妈和我爹太多灰色的回忆。

我说:

“说出来也没人会信,我看起来像个善茬?”

“不像,你看起来冷冰冰、硬邦邦的,现在就是。不过,这并不说明你没有另一面。相反,我认为只要是人,就总会有他的另一面。一面是魔鬼,一面是天使。”

我抽着烟,把薯条也吃干净,擦了擦嘴说:

“你认识老鬼?”

“你希望我说是,还是不是?”

“无所谓,老鬼交游广泛,认识个把记者丝毫不足为奇。你不会也报道过他的案子吧,那时候我怎么没见过你?”

“我没报道过他的案子。他当警察那会儿,我还没大学毕业呢。不过你们性格倒是挺像,都善于装出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其实血管里的血却总是热腾腾的。我父亲也是警察,不过不是刑警,他干交通警的。十六年前,他在围捕一个抢劫犯的时候挨了一刀,正中心脏。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姑娘,老鬼是我家邻居,和我父亲是很好的朋友。”

我没想到,项真的父亲也曾经是个警察,并且因公殉职,这一点让我肃然起敬。在我的意识当中,因公殉职的警察通常都可以和英雄画等号。

项真淡淡地说:

“我还是欣赏你做梦时的样子,有很多时候,男人的眼泪看起来更动人。”

我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

“让你采访这个案子,不会是老鬼的主意吧?”

“不是,真不是。你别这么龌龊好不好,老鬼可不是那种出卖朋友的人。我知道,你或者你们局里的人都认为,我报道这案子是想揭你们的短,是想揭你们的疮疤,但我真不是这么想的。我之所以想报道这些案子,是因为我很想探究人性的两面。也许,那些人平常看起来并不都那么凶神恶煞,甚至还很温文尔雅,但为什么会下那么大的狠心,要了别人的命,这是我想搞清楚的问题。我总是想搞清楚,当初那个抢劫犯在刺我父亲的时候,心里都在想什么?!他们有没有想过会后悔?他们有没有想过,被他们杀害的人还有家人,他们的家人会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