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第2/5页)

人们也从身份比天皇低的人那里受恩。当然也接受了父母之恩。这正是使父母有权支配子女的、东方著名的孝道的基础。其说法也是讲孩子对父母欠有恩债,必须努力偿还。因此,子女必须竭力服从父母,而不是像德国那样(德国也是一个父母对子女拥有权力的国家),家长必须尽力迫使子女服从。日本人对这一东方式孝道的解释是非常现实主义的。对于父母的恩,他们有这么一句谚语,译出来大意是:“养儿方知父母恩”,意思是:“自己成了父母,才知道欠父母多少恩债”,亦即双亲之恩是实实在在的,是每日每天对儿女的照顾和操劳。日本人的祖先崇拜只限于父辈及尚在记忆中的祖辈。这就更使日本人重视那些年幼时实际照料过自己的人。当然,无论在哪种文化中,人都有一个离不开双亲照料的幼年,必须由父母供给衣、食、住,才能长大成人,这是千真万确的。日本人深感美国人轻视了这一点。就像有位作者所说:“在美国,牢记父母之恩就是要对父母好,如是而已。”当然,没有人能让孩子背上“恩”,但是,对孩子的悉心照料乃是对自己孩提时代所受父母恩债的一种回报。人们像父母当年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甚至照顾得比那更好,这就部分地报答了父母之恩,对孩子的义务只不过从属于“父母之恩”。

日本人对老师、主人负有特殊之恩。他们都是帮助自己成长起来的人。他们对自己有恩,将来也可能在他们有困难时要答应他们的请求,或者对他们身后的亲属给予特别照顾。人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履行这种义务,而且这种恩债并不随着时间而减轻,甚至时间愈久越重,像是形成一种利息。受一个人的恩,这是一件大事,就像日本人常说的:“难以报恩于万一”。这是一个重负,“恩的力量”,这句话通常被认为是超过本人意愿的正当权利。

上述恩债的伦理原则的顺利运用,全靠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看作巨大的负恩债者,自觉履行义务而无怨言。前面,我们已经了解到,日本的等级制是怎样彻底组织起来的。伴随着等级制,并被认真遵守的那些习惯,使日本人高度重视道德上的恩债,以至西方人无法想象。如果把上级看成是善人,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日语中“爱”这个词很有意思,它证明上级确实被认为是“爱”其下属的。日语中的“爱”,相当于“love”。在上个世纪,传教士在翻译基督教中的“love”时,认为日语中唯一能表达此意的,只有“爱”这个词。他们在翻译《圣经》时,用了这个词表达上帝对人类的爱以及人类对上帝的爱。但是,“爱”这个词在日文中特指上级对下属的“爱”。西方人也许会觉得这种“爱”其实是“庇护”(Paternalism)之意,但在日语中,它的意思则不仅是“庇护”,而是一种亲爱之情。在现代日本,“爱”这个词在严格的意义上,仍然用于对下级,但也许由于基督教用语的影响,更由于官方努力打破等级界限,这个词现在也用于同辈之间。

尽管文化的特殊性使日本人易于接受背负恩债,但在日本,乐于受恩仍非寻常。他们不喜欢随便受恩而背上人情债。他们常常谈及“使人受恩”,译成英文,最接近的词句是“imposing upon another”。但在美国,“imposing”,含有强求别人的意思。而在日本,“让人受恩”则表示给别人一些东西或者帮别人的忙。对日本人来讲,猝然受到生疏者的恩惠是最讨厌的事。因为他们知道,在与近邻和老等级关系打交道中,受“恩”所带来的麻烦。如果对方只是一个熟人或与自己接近的同辈,他们会对此不高兴。他们宁愿避免卷入“恩”所带来的麻烦。日本人对大街上发生的事故一般不大理睬,并不只是因为缺乏主动性,而是因为他们认为,除了官方警察以外,任何人随便插手都会使对方背上恩情。明治维新以前,有一条人人熟知的法令:“遇有争端,无关者不得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有明确的职责而出面帮助,会遭人怀疑是不是想从中捞点什么好处。既然知道帮助别人会使当事人感到“受恩”,人们便都不积极乘机插手,反而慎重对待。对于卷入“恩”,日本人是十分小心的。哪怕是一支烟,如果与递烟的人过去并无交往,那就会感到不舒服。在这种情况下,表示谢意的最礼貌的说法是:“真过意不去”(日语是“気の毒”,原意是为难的感情、难受之情)。有一个日本人向我解释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截了当地表示你感到为难还要好受一些。因为你从来未想到要为对方做什么事,因此对受恩感到羞耻。”因此,“真过意不去”(気の毒)。“気の毒”这句话有时译作“Thank you”(谢谢。谢谢您的烟),有时又译作“I am sorry”(很抱歉,很遗憾),或者译作“I feel like a heel”(我感到实在不好意思)。这些意思都有,但又都不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