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神圣裁判机关”宣告文暗藏玄机(第4/17页)

从陈其美方面看,百余年来,之所以一直流传其主谋杀宋之说,最要原因是人们想当然地把应夔丞视为他的私党。而实际上,陈、应迥然不同,陈有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政治主张,应则为见利忘义、见风使舵之徒,陈对应不过利用而已。《中华民报》记者何海鸣与陈、应都很熟识,因此,该报关于二人关系的记述最接近事实:

前年革命事起,陈英士运动应率其党徒攻击制造局。上海光复,陈派沈翔云为都督府间谍科科长,以应副之。(按实际上科长为应——引者)当时在南北未统一时,陈利用其耳目灵通,上海情形熟悉,能以侦探一切,外间以应为同盟会者,非也。盖应之为人,毫无宗旨,更无政治思想、种族思想,其唯一之目的,金钱而已。满清予以金钱,彼即捕革命党;民军予以金钱,彼即攻制造局。无所谓同盟会,更无所谓陈英士之心腹也。陈沪军都督取消,应亦赋闲,遂组织暗杀队,日以邮函恫吓当道。政府知其故也,颇欲收抚之,遂由洪述祖赴沪,与之订明条约,使之投诚。[327]

另据《民立报》记述,应夔丞离开沪军都督府到南京任总统府卫队司令后,陈其美曾致函孙中山,“谓此人殊不可靠,遂令至下关兵站,后又撤差”。[328]应当说,陈其美对共进会和应夔丞是非常了解的,国民党成立时,是否吸收共进会,陈其美的意见至关重要,但他显然没有积极促成其事。除了因为应夔丞非其私党外,更因为共进会成立后,并没有“从兹为善”,这让陈其美无法接受。应夔丞之怨恨,由此而生。这就是他为何在刺杀宋教仁后,不顾暴露危险,寄出所谓“宣告文”,暗将幕后主使引向陈其美,从而达到嫁祸于陈的目的。

至于将祸水引向程德全,也是有原因的。共进会筹备成立时,应夔丞曾致函程德全,函中竟称要“代列名发起”,程德全复信断然拒绝,谓:“集会自由,岂容他人代为签名发起,此事德全向未知闻,未便承认,合亟声明。”[329]应夔丞后来因为参与策划湖北马队暴动事件,遭到黎元洪通缉,程德全曾欲捕杀之。虽然后来因为袁世凯欲收抚应夔丞,通过洪述祖从中说项,程德全任命其为江苏驻沪巡查长,但对其活动严加限制,并对共进会的不法活动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因此,应夔丞对程德全同样抱有怨恨。

由于杀宋之意起自洪述祖,应夔丞不过为谋私利配合洪述祖实施暗杀,而陈、洪二人素不相识,因此,陈其美在刺宋计划中完全是个局外人,这就是为什么在应宅搜获的大量函电文件中,除了该“宣告文”外,其他函电文件没有任何一处暗示或提及陈其美。

但应夔丞的陷害阴谋却产生了效果。梁启超在看到“宣告文”后,仔细研究了应夔丞所列欲加惩创人员名单,不但注意到自己排在已被暗杀的宋教仁之后,为“第二候补者”,而且得出了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真主使者,陈其美也。”[330]梁启超或许以为他看出了名单背后的秘密,但实际上他已不知不觉入了应夔丞彀中。

应夔丞制造并寄出“宣告文”时,不会想到他很快就会被捕房抓获。由应夔丞的举动和“宣告文”内容可知,其人胆大、阴险,又自以为聪明。他想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达到既掩饰杀宋罪行,又嫁祸于人的目的,却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正是他留下的这篇“宣告文”,泄露了“刺宋案”的诸多秘密,因此,这篇“宣告文”不啻为应夔丞与洪述祖合谋杀宋的绝妙“自供”。


[1]仲材:《正式国会之殷鉴》,《民权报》1912年9月11日,第1页。

[2]仲材:《自行集会与集会地点》,《民权报》1912年9月12日,第2页。

[3]海鸣:《参议院之末路——正式国会之殷鉴》,《民权报》1912年9月19日,第2页。

[4]《詹大悲将次离沪》,《申报》1912年12月7日,第7页。

[5]海鸣:《再论国会自行集会与另择地点之理由——答孙毓筠》,《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2页。

[6]《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并驳书》,1913年油印本,第15、3—4页。此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第B120函,其中包括《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附《欢迎国会团暂时规约摘录》)、《驳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两篇,合订为一册,最后一页有毛笔所书“三月十三日订”六字。

[7]《欢迎国会团纪闻》,《民权报》1913年1月5日,第10页。

[8]《总统选举问题之商榷》,《中国日报》1913年1月27日,第2页。

[9]《总统总理之密议》,《顺天时报》1913年1月16日,第7页;燕侠:《时评·国会地点研究会》,《顺天时报》1913年2月12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