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父之谜(第2/4页)

二是风险太大。“立主定国”已经计吕不韦获利丰厚了,如果吕不韦还想把怀上自己孩子的赵姬献给异人,一旦败露,恐怕吕不韦就要彻底完蛋了,还侈谈什么“立主定国”?邯郸献姬的最大收益在于赵姬生了个男孩,因为这个男孩将来有权继位为秦王;如果生的是个女孩、吕不韦岂不是前功尽弃?吕不韦投资异人已经是冒险行为了,如果说吕不韦还想让自己的儿子做秦王,肯定是脑子进水了。因此,赵姬再嫁异人,定非吕不韦之谋。

传世的历史文献不可能将历史的真实不偏不倚地记载下来。但是,《史记、吕不韦列传》对“秦始皇的生父是谁”这一事实,却完完整整地记载下来了。

除了《史记·吕不韦列传》的明确记载外,还有两种重要的文献记载。

第一,《汉书》、《资治通鉴》都取《史记·吕不韦列传》之说。

第二,汉代文献的记载可以旁证秦始皇为吕不韦之子。

如《汉书·王商传》载:“臣闻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阴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再如班固在东汉明帝十七年的《上明帝表》也说:“周历已移,仁不代母,秦直其位,吕政残虐。”(《史记·秦始皇本纪》)

关于秦始皇的生父是谁,司马迁的《史记》记载最为翔实,其他传世的文献均无记载,因此,判断秦始皇生父的文献只能以《史记》为基础。

“秦始皇是吕不韦之子”一说的最大优势是有文献依据。人们可以质疑甚至否定司马迁之说,但是,我们唯独拿不出文献资料来推翻司马迁之说。

从这个角度看,秦始皇的生父应当为吕不韦。

异人娶赵姬 大期生赵政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秦始皇是异人之子。

这方面的文献首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

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

《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非常简约,值得重视的有三点:

第一,异人娶吕不韦姬为妻;第二,吕不韦姬生始皇;第三,始皇名为赵政。最为关键的赵姬怀孕嫁异人一事完全没有记载。

司马迁《史记》的这两个文献都明确记载了异人娶的是吕不韦的爱妾赵姬,赵姬生了始皇。至于赵姬被异人娶回家中之时是否怀孕,《秦始皇本纪》无载,而《吕不韦列传》则明确记载。

《秦始皇本纪》与《吕不韦列传》的记载有矛盾吗?二者确有明显矛盾。

第一,《秦始皇本纪》完全末提赵姬怀孕一事;第二,《秦始皇本纪》称始皇为“赵政”而非“吕政”。

据此推测,司马迁可能看到的是两种史料,一种称“赵政”,另一种称“吕政”。

还可以举出《史记》中的一个佐证,证明司马迁看到的是两种史料。《史记·楚世家》记有:“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于秦。十六年,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

如果司马迁看到的仅仅是赵姬怀孕嫁异人这一种史料,那么,《史记》中所有的记载都应当和《吕不韦列传》相同,就不应当有《秦始皇本纪》“名为政,姓赵氏”和《楚世家》中“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的记载。司马迁如此记载,只能证明司马迁同时看到了两种相左的史料,而且无法断其真伪,所以,《秦始皇本纪》和《吕不韦列传》的记载反映了当时两说并行的史实。

如果认为《秦始皇本纪》与《吕不韦列传》所记相矛盾,那么,我们相信哪个?

一,根据《史记》惯例,本纪线条粗,本传更翔实。所以,在本纪与本传相矛盾的情况下,应当相信本传。

二,迄今为止,没有一条文献史料能驳倒《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记载。

但是,《史记·吕不韦列传》还有一条早已为人们关注的记载:赵姬是“至大期时生子政”。

“大期”作何解?“期”是满足一定的时间,因此,“大期”有两解,一是十个月(满十月怀胎),二是十二个月(满一年)。但是,不管如何,赵政并非不足月出生。

依照现代医学知识,我们要讲清楚赵姬怀的是谁的孩子,必须讲清楚三个问题。

第一,怀孕时间。

女性怀孕是女性卵子和男性精子的结合,因此,女性怀孕必须在排卵期。现代医学证明,女性排卵和下一个月经期的到来相关,即下次来月经前十四天为女性排卵期。

第二,生育时间。

女性的妊娠期是两百六十六天,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是两百八十天。预产期的月份是末次月经所在月份加九个月,预产期的日期是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加七天。如果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一月十日,那么预产期就是十月十七日。一般女性的正常生育都是在预产期的前三周到后两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