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父之谜(第3/4页)

第三,过期妊娠。

什么叫过期妊娠?

妊娠期超过预产期两周,即妊娠期达到或超过四十二周还没有临产生育就叫做过期妊娠。四十二周是两百九十四天,因此,正常生育时间的期限是两百九十三天,超过这一期限就是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会带来什么结果呢?

过期妊娠非常危险!

一是胎盘。胎盘是母体和胎儿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器官,它具有气体交换、营养物质供应、排除胎儿代谢物等多项功能。一旦怀孕超过两百九十三天,胎盘的功能就会减退,所以,过期妊娠必然导致胎儿缺少氧气和营养。胎儿的生存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过期妊娠的胎儿的得病率、致死率都很高,最常见的是胎儿缺氧死亡。所以,过期妊娠的胎儿,往往智力发育不好。

二是羊水。羊水是胎膜内环绕胎儿的一种液体。羊水可以保护胎儿,因为胎儿在羊水中可以自由活动,不受挤压;羊水还可以保护母体,它可以减少胎动造成的不适感,帮助分娩。妊娠三十八周之后,羊水量逐渐减少,随着妊娠的推迟,羊水量越来越少。这时,由于胎儿缺氧,还可能造成胎儿排出的胎粪混入羊水中,严重污染胎儿的生存环境。

所以,在秦始皇出生的战国末期,如果出现过期妊娠,胎儿的生命很可能保不住。即使出现奇迹保住了生命,出生的婴儿也一定不健康,这是因为古代的医疗条件和今天相比差得太远。

今天如果出现过期妊娠,可以采取终止妊娠等多种方法抢救胎儿。但是,在战国末期赵姬生子之时,肯定不会有今天这么好的医疗条件。如果赵姬是过期妊娠,生下来的婴儿能健全吗?秦始皇智力过人,精力过人,绝对不可能是过期妊娠所生下的婴儿。

所以,按照现代医学常识,如果赵姬是怀孕之后嫁给异人,那么,她一定是在两百八十天左右生下儿子,也就是嫁给异人之后不足十个月一定要生子。

可是,《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记载,赵姬是“至大期时生子政”,不是不足月生子。仅此一条,即可破赵政是吕不韦之子说,可以破千古之惑。

此问题古人奇之,今人不可再奇,亦无可再奇。

赵姬始属吕不韦后归异人可信,赵姬带身归异人绝不可信。

以古人的知识发现怀孕有两种途径:一是月经停止,二是早孕反应。但是,早孕反应因人而异,所以,古人发现怀孕更多是依靠发现月经停止。而发现月经停止须费时一个月左右,准此而计,赵姬归异人后,只需要八个多月必须产下嬴政。赵姬是至“大期”而生嬴政,所以,吕不韦与赢氏皇族有性关系而无血缘关系。

那么,为什么还会有十二个月生子的事呢?

假如某人是二月十日来的月经,到三月十日未来月经,她就怀疑自己是怀孕了。由于她记住了上次来月经是二月十日,上推半个月,她使把一月二十五号认定为怀孕日。但是,实际上这个时候她并没有怀孕,而是月经推迟了。

如果月经实际上推迟了两个月,这位女子实际的怀孕日应是三月二十五日。但是,这种情况她自己完全不知道。她既然是三月二十五日怀了孕,那么,四月十号该来的月经当然就不会再有了。然而因为她始终认为自己是一月二十五日怀的孕,所以,到了十月生子之时,和她记住的怀孕日就错后了两个月。这样,一个正常分娩的婴儿就被说成是十二个月出生的婴儿。这就是十二个月生子的来源。

既然如此,为什么史书还会有十四个月生子的记录呢?

史书记载,汉昭帝刘弗陵是其母钩弋夫人怀孕十四个月而生的,与传说中帝尧十四个月所生相吻合,所以,汉武帝称钩弋夫人之门为“尧母门”(拳夫人进为婕妤,居钩弋宫,大有宠。元始三年,生昭帝,号钩弋子。任身十四月乃生,上曰:闻昔尧十四月而生,今钩弋亦然,乃命其所生门曰尧母门)。但是,史书记录的超过十个月生子者大都是君王,比如帝尧,比如汉昭帝。这种记载,大都含有神化君王之意,不可作为证明古人有十四个月生子的依据。

吕政赵政 真伪何从

赵姬与吕不韦怀孕生子之说有《史记·吕不韦列传》记一载与汉代文献记载,赵姬与异人怀孕生子之说有没有文献依据呢?有!

第一,《史记·秦始皇本纪》有记载。

第二,汉代文献中有秦始皇叫赵政的记载。

西汉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人间训》记有:“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刘安是刘邦的孙子,他对西汉政权取代秦赢的合法性肯定是完全承认的,即使如此,刘安并没有说秦始皇是“吕政”,仍然称秦始皇是“赵政”。刘安和司马迁是同时代人,他看到的史料显然承认嬴政是异人之子,所以才称秦始皇为“赵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