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苏联入侵(第3/20页)

纳迪尔乘胜追击,在库希斯坦的旷野活捉了哈比布拉。11月3日,一代枭雄哈比布拉与他的17名部下被行刑队处以枪决,阿富汗恢复了和平。据说在场的每一名部族战士都朝哈比布拉的尸体开了一枪,以后人人可以吹嘘:“我也帮着杀了这个‘挑水夫之子’。”

1929年的内战为时不长,但给阿富汗带来严重的后果。彼时的历史学家写道:“贸易和农业破坏严重,人民半饥半病,许多人衣不蔽体,四处乞食,村庄被遗弃,房屋遭焚毁,数以千计的人流离失所。”学校关闭了,国家没有军队和警察,国库空无一文,叛乱与平叛中崛起的宗教和部族势力不允许阿马努拉式的改革重新登场,决心以武力粉碎任何类似企图。相反,有识之士则欢迎纳迪尔,希望他恢复业已中断的改革。

纳迪尔拥有和前任国王一样的改革之心,只是少了几分不切实际的锋芒。他清楚了解国内的政治现状,主张以渐进的方式建立现代阿富汗。1930年9月召开的阿富汗大国民议会确认了纳迪尔的国王地位,由此建立了阿富汗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即穆沙希班王朝。由于一脉相承的传统,历史上一般将巴拉克宰和穆沙希班这两个王朝归为一个王朝统称。出使西方的经验给纳迪尔国王带来了开阔的眼界,这在国民绝大多数是文盲的阿富汗无疑拥有很大的优势。如此,他的现代化改革效果明显。

1931年,纳迪尔国王主持制订并颁布了著名的阿富汗1931年宪法,确立了现代阿富汗的国家体制。1931宪法参照了1923年的阿马努拉宪法及土耳其、伊朗和法国等国的宪法。新宪法规定,阿富汗的官方宗教是哈乃菲教法学派,阿富汗国王必须是哈乃菲派穆斯林。王位永远属于纳迪尔家族,国王有权任免宰相、大臣和其他官员,拥有宣战、缔和之权,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颁布法令。首相对国王负责,地方政府从属于国王和内阁,首相组织内阁时必须得到国王批准。于是,纳迪尔任命瓦里为首相,任命马赫迈德为国防大臣。宪法规定了阿富汗的两院制议会,上院即国民议会,有立法创始、审议权和质询权,议员由民选产生。下院权限同上院,议员由国王任命。立法须经两院批准,然后由国王签字。作为阿富汗特有的政治机构,大国民议会在危急时刻召集,决定有关内政外交的重大问题,它拥有高于宪法的权力,成员来源广泛。这部宪法塑造出一个现代阿富汗的框架,成为阿富汗近现代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颁布新宪法的同时,纳迪尔加紧粉碎国内的反对势力,主要是不满普什图人统治的其他民族反叛和一些普什图部族的对抗。到1931年底,全国叛乱均为国防大臣马赫迈德平定。1932年11月27日,纳迪尔国王发布著名的《十点政策宣言》,阐释了自己的施政原则。他提出,阿富汗政府须建立在伊斯兰法律原则的基础上,严格禁止酒精饮料,建立军事学校和近代化兵工厂,维持阿马努拉国王同外国建立的外交关系,修复电报电话线路、改建道路、征收拖欠的税款、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公共教育、改组大国民议会,等等。纳迪尔渐渐显示出不同于阿马努拉的外交风格。他疏远了与苏联的关系,但仍设法与苏联签订了新的中立条约和互不侵犯条约。反之,阿富汗与英国的关系大有改善。纳迪尔在位期间接受的唯一外国援助,就是1931年英国提供的1万支步枪和18万英镑现金。

此举遭到阿马努拉国王时期大臣贵族们的反对。他们指责“英国已悄悄侵入了阿富汗”,主张阿马努拉回国复位。亲阿马努拉派中实力最强大的,当属贵族豪门恰希家族。纳迪尔国王遂将恰希家族的两个重要人物,阿富汗驻苏联大使古朗姆·纳比和他的兄弟、阿富汗驻德国大使古朗姆·萨迪克先后召回国。1932年11月8日,古朗姆·纳比回国不久,遭指控牵涉进企图让阿马努拉回国复位的叛乱阴谋。纳迪尔国王当面斥责纳比谋反,将此案草草结案,纳比被处以死刑。结果王室与亲阿马努拉派之间的关系演变成一场暴力连锁冲突。1933年6月,一个号称抗议英国控制阿富汗边境部族的阿富汗留学生,在柏林刺杀了纳迪尔国王的长兄、阿富汗新任驻德国大使穆罕默德·阿齐兹。阿富汗政府随即枪决了一批被认为与此有关的在押犯人。1933年9月,一名阿富汗中学教师闯入驻喀布尔的英国使馆,企图刺杀英国公使。刺客被捕后供认,自己希望能杀死英国公使,迫使英国再度武装干涉阿富汗。又一批犯人被阿富汗政府处决,据信这摧毁了阿马努拉在阿富汗国内的最后一批主要支持者。然而这远不是暴力的结束,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