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第3/3页)

其实恰恰相反。古代更严重,而且严重的多。就算战乱时期,女子也死的更多。

要知道,民间杀害女婴非常普遍,几乎每村都有。之前并没有人当回事,毕竟都是重男轻女嘛。

早在战国,《韩非子》中就记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尤其是宋代以来,很多地方都是满村光棍,因为无女可娶,而成为盗贼,为患地方,甚至聚众造反。

唐朝情况好得多,杀害女婴的极少,甚至一度重女轻男。白居易诗中“不重生男重生女”,并不是诗人的夸张。这是唐朝女性地位高的体现。

可到了宋朝,女子地位大降,情况急转而下,民间溺杀女婴成为普遍风气。

不然你以为宋朝为何那么多次造反?都是因为没饭吃?

不。

很多是因为没女人。光棍一条,此生无望,还怕什么?造赵官家的反呗。

那么朝廷就不禁止么?

当然禁。

可问题是,禁也没啥用。

明初的苏州,男人是女人的两倍还多。而且不止苏州,全国到处都是男女比例悬殊,连洪武帝都很苦恼。这也是明朝前期虽然盛世,人口却百年难以增长的原因。

康麻子也大为苦恼,不但数次下旨严禁,甚至施行连坐制度,可仍然禁不住。尤其是在最严重的温州,竟然出现“十男之中,八无家室”的极端情况。

当时温州十个男子,八个打光棍!

逼得满清皇帝也哀叹,“至于此乎,何其难也!”

为何这么难禁?除了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还有三个客观原因。

一是处罚太轻微,根本无关痛痒。为何处罚轻?因为父为子纲,父母杀害子女,罪责很轻。这一点,连酋长康麻子都不敢碰!

二是皇权不下乡,民民相护,加上没有机关管理生育,导致官府不知道。

三是最重要的,百姓日子太苦,养不了太多孩子,只好选择性的杀害女婴。

就说现在唐国治下,男女比例已经达到恐怖的五比三。这意味着,十个男子会有四个打光棍。

而民间仍然在溺杀女婴!

就算李洛一统天下,也有个屁的盛世。那么多男子没有妻子家室,你盛世?想屁吃。

李洛要是不狠狠刹住这股歪风,他还是圣人唐王?

崔秀宁也没有资格被江南百姓称为圣母娘娘(真是圣母哦)。

而且李洛相信自己能禁住。一是唐国皇权能下乡,二是处罚之酷烈前所未有,他有《大道论》,父子纲常必须服从《大道论》。

父母杀害子女,不行!一样按照杀人罪处置,还要以杀亲,从重处罚。

这当然阻力很大。不光儒士会反对,就是百姓也会反对。可李洛心有大道,他不怕反对。

三是李洛能让百姓日子慢慢好过起来,大大减轻他们的负担。

然而,这道禁令还有一套组合拳配合。

自今日起,凡是生女婴者,每年可以补贴养育钱一块银元。一直领到五岁!

等于说,朝廷帮你养女儿!

李洛要通过严惩加奖励的办法,迅速扭转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

那是不是会让财政崩溃?

也不会。

按照现在的人口规模,整个华夏每年出生的女婴,最多两百多万,五年累计也就一千万。

就算统一天下,每年也就多支出一千万银元。而且现在每年还花不了这么多,第五年才增加到一千万元支出。

那么按照八千万的人口算,一旦恢复生产,大唐的农税加商税,每年国库收入最少也有八千万以上。

养女婴一千万而已,咬咬牙就过了。

等到移风易俗,百姓日子丰裕起来,重男轻女的观念淡化,就可以停止奖励了。

李洛宁愿每年大出血,也不能让那么多男子无女可娶!

这才是圣王啊!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

果然,听完这一系列命令,群臣再也忍不住的下拜,纷纷激动无比地说道:“大王真乃千古圣王,尧舜不能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