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第5/11页)

苔瑟宝慕太太不去管那辆车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说——

“如果你们不愿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问的事情,”她说,“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你们俩,是不是时空闯客?”

5

前几个晚上,布赖恩·史密斯——带着他的两条同胞罗特韦尔犬,他给它们取名为子弹和手枪——都待在百万美元野营地,就在洛弗尔—斯通翰姆公路旁边。那里很不错,傍着河(当地人还把河上那座老木头搭起来的摇摇欲坠的桥叫做“百万美元桥”,在布赖恩看来显然是个玩笑,上帝作证,真是很搞笑)。还有很多人——从瑞典丛林、哈里森,当然主要是沃特福特来的嬉皮士们——有时候也会在那里,兜售毒品。布赖恩偏爱醇货,喜欢飘飘欲仙,不用太亢奋,而这个星期六下午他已经成仙了,不亢奋……但并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但也不错,让他想去找盒小点心品品滋味。洛弗尔中央商店里的“老爷酒吧”里就有。没什么比那里的小点心更棒的啦。

他把车开出了野营基地,两边车辆都没瞥上一眼就开上了七号街,然后才咕哝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过,好在没什么车。再过一阵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劳动节①『注:美国劳动节是每年九月六日。』之前——这条路上就会有很多车来来往往,别说这儿了,就连郊区都挤满了度假车,那时候他大概就只会在自家附近转转了。他知道自己不算个好司机;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记录,或是撞弯前挡板,他的驾照就会被吊销六个月。再次。

不过,这次没问题;没什么车过来,只有一辆老爷皮卡,还在他后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说着,一个人咯咯笑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牛仔”,脑子里明明想说的是“操你妈的,吃我的灰吧”,不过现在这样听起来也不错。听起来相当正确。他眼见自己偏离了方向,跑上了对向车道,接着又更正了路线。“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后,又尖声大笑起来。“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话,他经常对着女孩们这么说。还有一句妙言,当你把轮子来回扭,让你的车前后摇摆的时候,就可以说“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浆”。他还有很多这类台词,甚至有一次还想过要汇总成书,书名就叫《疯路笑话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布赖恩·史密斯和洛弗尔小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样写书啦!

他扭开了广播(卡车顺势歪向了柏油马路左侧路沿,搅起一番路尘,但不太会翻进沟里去),听到史提利丹的歌,“嗨,十九岁”。这歌忒不错。啊呀呀,忒他妈的好听了!跟着音乐,他的车开得更快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两只狗,子弹和手枪,瞪着明亮的眼睛看着前面。刹那间,布赖恩认为它们是在看他自己,也许还在心里想着:这是个多好的人呀,可接着,转念就觉得自己怎能如此愚蠢。驾驶座后面有一个保丽龙保温冰格,里面放着一磅新鲜汉堡肉。那是他打算晚一点再回百万美元野营地做饭用的。是的,还有一些“老爷酒吧”的点心当饭后甜点,看在长毛的老耶稣的面子上这多好啊!老爷酒吧忒他妈的好了!

“你们知道那是我的冰箱,”布赖恩·史密斯是在对两只狗说话,他能从后视镜里看着它们。这一次,迷你卡车并不是开上了人行土道,而是在一段上坡路上越了白线,开到了反向车道,车速不知不觉就到了五十英里。幸运的是——也可以说是不幸,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说了——那边车道上空空如也,什么车也没有;没有人能让布赖恩·史密斯停止北上的征途。

“你们知道那里面是汉堡,那是我的晚饭。”他将“晚饭”念成“晚房”,和约翰·卡伦一个样儿,但是从后视镜里看着亮眼睛小狗的这个人却长着一张锡弥·鲁伊兹的脸孔。几乎一模一样。

锡弥可能就是布赖恩·史密斯的双胞胎兄弟。

6

现在,伊伦·苔瑟宝慕开起这辆车显得更有把握了,管它什么标准变速呢。她甚至希望自己不用右转,笔直开上一英里,否则就还得用到离合器,这一次就降速变挡吧。但是龟背大道还早着呢,而龟背大道才是这对小伙子要去的地方。

时空闯客!他们都这么说,她相信确有此事,可还有别人相信吗?齐普·麦卡佛伊,也许吧,当然还有斯通翰姆教区里那个疯癫癫的“时空闯客教堂”里的皮特森牧师,但还有别人吗?比如说,她的丈夫?才不。绝不。要是你不能在计算机芯片上雕出什么花样来,戴维·苔瑟宝慕就不会相信那是真的。她在想——最近可不是第一次动这个脑筋了——四十七岁会不会太老了,就考虑离婚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