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第2/3页)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走过那些结实高大的电车司机,走过水管喷涌而出的银色扇面,扇面上时不时浮起一道绚丽彩虹。我再次来到阳光灿烂的沙滩上,发现我的德国同伴克劳泽已经躺好。他从伞下探出淌汗的脸,说起话来——说了湖水,也说了热浪。我躺了下来,侧脸闭目避开阳光,再次睁开眼时,发现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淡淡蓝色。突然,湖畔路边阳光斑驳的松树林里开出了一辆小货车,一名警察骑着自行车紧随其后。货车厢里一只被抓来的小狗躁动地乱转,拼命狂叫。克劳泽抬起身来,高声叫道:“大家小心,捕狗人来了!”立即有人应声,一个传一个,绕着湖湾传开了,速度远远超过了捕狗人。得到警报的养狗人纷纷朝各自的狗跑去,匆匆给狗戴上口套,扣紧拴狗皮带。克劳泽乐呵呵地听着传递报警的声音渐渐远去,友善地冲我眨眨眼,说:“好啦,车上那只也就是他能抓到的最后一只了。”

我开始成为克劳泽酒馆的常客。我特别喜欢埃玛——喜欢她裸露的双肘、灵敏的小脸、平淡无奇的温柔双眸。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看着自己情人的样子——情人就是那个电工,懒洋洋地靠在吧台上。我从侧旁观察过他:嘴角的皱纹显得凶狠又歹毒,眼神闪着狼一般的光,凹陷的下巴很久没剃,满是青色的短髭。他和埃玛说话时,坚定不移的目光似乎就要刺穿她,埃玛也明白他的心意,充满爱意地回望着他。她半张着苍白的双唇,边听边信任地点头,这情形看得坐在角落里的我心情欢畅,觉得又幸福,又喜悦,就好像是上帝向我证实了灵魂的不朽,或是我的作品得到某位天才的赞赏。我还深深记得电工的那只手,湿漉漉的,沾着啤酒沫,拇指紧扣着酒杯,黑色的大指甲盖中间有一道裂纹。

我最后一次到那里的那个晚上,我到现在还记得,天气闷热,孕育着一场即将来临的暴风雨。后来果然狂风四起,广场上的人们纷纷奔向地铁入口。地铁外面灰沉沉一片昏暗,狂风撕扯着衣襟,如同画作《庞培的毁灭》中的情景。老板克劳泽在昏暗的小酒馆里感到燥热,便解开领扣,和两个伙计一起闷头吃晚饭。天色渐晚,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棂上,那电工正是这时候来了。他浑身淋湿了,冷得发抖,一看埃玛不在吧台,便恼怒地嘟囔了几句。克劳泽没有吭声,继续吃一截灰石头颜色的腊肠。

我感到要发生非同寻常的事了。我已经喝了很多酒,但我的灵魂——我那充满渴望、目光敏锐的内心世界——盼着看上一场好戏。起因其实很简单。电工走进吧台,很随意地从一个扁酒瓶里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然后一饮而尽,抬起手腕擦擦嘴,一拍帽子,朝门口走去。克劳泽把刀叉交叉放在盘子上,高声叫道:“慢着!酒钱二十芬尼(1) !”

电工的手已经放在门把上了,他回过头说:“我以为到这里就是到家了。”

“你是不打算付钱了?”克劳泽问道。

埃玛突然从吧台后面的挂钟底下钻了出来,看看父亲,又看看恋人,愣住了。她头顶上的布谷鸟从窝里跳了出来,又退了回去。

“别管我。”电工慢悠悠地说了一句,走了出去。

克劳泽突然身手异常矫健,一个箭步跟了上去,呼地一下拉开了门。

我一口喝完剩下的啤酒,也追了出去,只感到外面一阵潮湿的风舒适地扑在脸上。

他们两个站在雨光粼粼的昏暗人行道上,怒目相向,高声对骂。两人骂声越来越高,说的话我基本上听不清楚,只有一个词反复出现,听得清清楚楚:二十,二十,二十。路上已经有人停下来看这场争吵——我自己更是入迷一般,街灯的反光闪在两张扭曲的脸上,克劳泽露在外面的脖子上暴起青筋。不知为什么,眼前的这一幕突然让我想起自己经历的一次激烈打斗。那是有一次在一个海港潜水时和一个黑甲虫一般的意大利人打了起来,不知怎么的我一拳就打进了他嘴里,把里面湿漉漉的皮肉连撕带扯,好不凶狠。

电工和克劳泽的骂声越来越大。埃玛从我身边溜过去,又站住了,不敢靠近,只是拼命地喊:“奥托!爸爸!奥托!爸爸!”她每喊一声,围观的一小群人中便毫不意外地发出一阵从容的咯咯笑声。

两个男人已经开始拳脚相向了,劈头盖脸,记记重拳。电工出拳一声不吭,克劳泽则每打一下闷闷地短吼一声。奥托干瘦的背弯了下来,一只鼻孔里流出了黑乎乎的血。他猛一使劲,想抓住那只不停地击在他脸上的重拳,但没有成功。只见他摇摇晃晃地脸朝下摔倒在了人行道上。围观的人们朝他跑过去,挡住了我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