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悦悦事件的15种反应的思考(第2/4页)

“故此,法律、教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刻不容缓,它们是外在的建设。而每一个人负起自己的一份责任,则是内在的建设,即精神道德的转变。美国的保护好人法就让人有法可依,做好事没有顾虑,这样就激起被压抑的善念,以及慢慢淡化被强化的冷漠。”

其三,有人说这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捡垃圾的没有钱怕什么,命有一条,其他人家里还有很多人要养,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评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人心的问题,为什么最没钱的捡垃圾的阿姨会救人,而其他衣着光鲜的、开车的,甚至那个拉着小孩的母亲都不理?而且那个捡垃圾的阿姨虽然没有什么钱,但也有家人,如果被反咬一口,其家人也要负责。即使惹不起,打个110或120之类的电话总可以吧。这也是一种帮人的方法,否则轮到自己只能等死。”

其四,那附近有人反而说那个阿姨多管闲事,要出名,想上电视。

我评论:“说这话的人连基本的人性观念都没有,同时也可能被电视上的出名或炒作风气迷昏了头。何况那个阿姨事前事后也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还把奖励给小悦悦作医药费。她做这事情是本能的反应,是出于一个人对生命的最基本尊重。现在的人们对什么事情都可以说是炒作,太可怕。鲁迅一生批判看客精神,在这件事情上,看客连看都不看。所以鲁迅“反抗绝望”,但绝望了如何反抗?至少大学生好一点吧?也很难说。说不等于牢骚,也是在做,而且说也是一种表达,是唤醒。”

其五,有人说这种事太多了,管不了那么多。

我评论:“如果说路上的乞丐你不管是怕骗钱,网上的求助你不管是怕被骗,那么这种亲眼所见的事情都不管,只能证明你的心冷漠到极点,或自私到极点,用陈丹青的话说就是‘中国人的信仰就是,去他的,关我什么事,活下去最要紧’。所谓五千年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都变成了什么?我想作为工薪阶层至少自己每年自己拿出一两千元或几百元不等,去帮帮现实中已被确认的需要帮助的人是应该的。

“我的一位博士同学说,她上课也跟学生说了:‘关于这类事情,你只要按一个推己及人的思路来看就好了。如果摔倒的是你的奶奶,你要不要去扶?希不希望你不在场时别人去扶?如果被压的是你自己的孩子,要不要去救?希不希望你不在场时有人去救?’可以肯定的是,人们都希望自己及家人在危难时得到帮助,但是自己亲身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却躲避,这本身就很荒谬。所以说如此冷漠的话的人,轮到自己只能等死,也活该!因为每个人遇到事故的概率几乎是均等的,谁也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会遇上。”

其六,不帮忙是因为害怕。

我评论:“一是,真的害怕;二是,想不出方法。但是稍为冷静下来还是可以打相关求助电话或者找人帮忙的,或者打电话问朋友家人怎么帮忙。这应该是害怕之后的第二反应吧,或者大喊:‘车撞人了,是谁的小孩?!’”

其七,中国也有不少助人为乐的事情嘛,同时举了一些例子。

我评论:“是的。你可以一件件比较,好的坏的比较,但是比较的结论不应是‘中国好人坏人都有’,而应是‘自己遇到这类事情怎么做’。也就是问一下,你是否会成为第19个冷漠的路人?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中的这句话很值得思考,即‘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在个性之余要有责任感。”

其八,孔庆东说西方也不是天堂,也有这类事情嘛!

我评论:“你不要以为西方也有这种事情就心安理得,甚至不以为耻了,还说什么‘外国也有,我国为什么不能有?’外国不是天堂,我国也可以不是天堂,这是强盗逻辑,那么“别人生病,你为什么不得病?”用鲁迅的话说,做外国的奴隶不好,但是你别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是做本国的奴隶好。”

其九,谴责这件事的人有道德优越感。

我评论:“非也!这不是道德优越感,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情感反应。难道对这种事情不谴责的人就“道德正常”了吗?这反而是麻木不仁冷血动物。而且,对这种事情为什么不能谴责?能够谴责还证明这个社会有点人的气息,如果都三缄其口,这将是不适宜生存的社会。但是更重要的或者同等重要的是,谴责的同时要自我认识,要做好自己,要立法惩治,要进行教育,包括从小的生命关怀教育、爱的教育到大的国家民族的教育。有的学生说,家长从小教育他们要自私,这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