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物观察(第2/26页)

寥寥数语,直指嬴政胸怀,纵论古今,不离秦国霸业,每一句话都说到了秦王心里,遂任命李斯为长史。李斯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他本可以按照老师的思路,趁着嬴政年幼,多教他一些儒家的王道,弥补其霸道之不足。但是,在李斯看来,王道虽好,苦于见效太慢。孔子做过一项保守的估计:用王道(即道德教化)治国,至少要三十年才可以让天下归仁。三十年太久,秦王不肯等,李斯也就等不得。因此,李斯在自己的仕途生涯中,彻底放弃了荀子的王道,选择了立竿见影的霸道。

李斯上任之后立即给秦王上了一个瓦解六国的计谋,暗中派遣谋士带着金玉珍宝去各国游说。对各国的重要人物能收买的,就多送礼物加以收买;不能收买的,就想尽办法把他们杀掉。等诸侯国君臣关系被离间后,再派良将去攻打。

如此阴毒的斗争手段,完全背离了儒家的道德,完全滑向了法家的权术。

韩非之死

无独有偶,同为荀子学生的韩非也从儒家出发,最终走向了法家,甚至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是韩国公子,李斯的同窗师兄。与李斯的平步青云截然相反,韩非回到韩国后,因为韩王的猜忌,一直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于是,韩非发愤著书,写下了许多探讨治国之术的文章。

韩非子接受了老师“人性恶”的观念,但他完全否定了儒家的道德教化,认为只有严刑峻法才能治国平天下。他甚至认为,对老百姓只能实行“愚民政策”,主张除了法以外不许有任何书籍存在,而历史记载尤在禁绝之列。老百姓唯一需要学习的文化就是法律,各级官吏便是他们的老师。韩非尤其反感知识分子,指责“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应该连同侠客一起彻底消灭。

韩非的思想非常符合秦国的政治传统,当秦王嬴政读到韩非的《孤愤》、《五蠹》等文章时,不禁感叹道:“如果哪天得见此人,并与之交往,虽死而无憾矣!”李斯听到这话,立即禀告秦王说,这些文章都是自己的同学韩国公子韩非所写。于是,秦王不惜发动了一场针对韩国的战争,迫使韩国派韩非出使秦国。

韩非到了秦国,与秦王相谈甚欢,但还没有马上信任他。这时,李斯和姚贾在秦王面前说:“韩非是韩国贵族子弟。现在大王要吞并各国,韩非到头来还是要帮助韩国而不帮助秦国,这是人之常情啊。如今大王不任用他,在秦国留的时间长了,再放他回去,这是给自己留下的祸根啊。不如给他加个罪名,依法处死他。”秦王认为他说的对,就下令司法官吏给韩非定罪。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了毒药,叫他自杀。韩非想要当面向秦王陈述是非,又不能见到。后来秦王后悔了,派人去赦免他,可惜韩非已经死了。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对韩非之死的记载过于简略。司马迁认定李斯是杀害韩非的罪魁祸首,理由很简单:妒贤嫉能。不过,司马迁的说法其实经不起推敲。事实上,秦王灭韩的计划早已提上日程,根本不可能因为欣赏韩非而彻底放弃。如果韩非离间秦国君臣的事情属实,则主张杀死韩非的就不再是李斯和姚贾,而是秦王嬴政了。

不管怎样,李斯都是杀害韩非的实际执行者。区别仅仅在于,他是主谋还是从犯。按照儒家的道德观念,即使韩非按律当诛,李斯也应该念在同门之谊而选择回避。以他在秦国之地位,申请回避应该不会影响其仕途。韩非之死,让李斯在秦王面前赚得了公而忘私的好评,但他也再次背离了荀子谆谆教诲的王道。

“釜底抽薪”焚书令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被秦王和李斯所奉行。

此后的秦国完全按照韩非的轨道高速的运行着。公元前230年,秦灭韩;公元前228年,秦破赵;前226年,秦破燕;前225年,秦灭魏;前224年,秦灭楚;前222年,燕赵残余俱亡;前221年,秦灭齐,天下归一。

秦统一之后,按照韩非的思路,构建起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秦王嬴政改帝号为“皇帝”,自称秦始皇。废除谥号制度,禁止百官议论皇帝的是非。在李斯的坚持下,秦始皇选择了郡县制,统一了法律、度量衡、文字和车轨,开中国两千年封建大一统之先河。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任命李斯为丞相,走到了仕途的最高峰,同时也走到了他反儒道路的最高峰。

这一年,在咸阳宫的酒宴上,博士们借着酒兴发生了一场争论。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秦政府是否应当以历史为师,修正全面实行郡县的政策。秦始皇非常反感儒生们“借古非今”“横议朝政”,便授意丞相李斯,将这个问题下到朝廷会议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