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宾携女友田野调查风波(第2/4页)

4月9日,李济在得到梁思永关于此事的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梁思永“维持工作站最小限度纪律”。6李济的本意是木已成舟,只能杜绝环境和舆论的纵容,也想把这件事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可事情已到了不能收拾的地步。史语所历史组研究员徐中舒自安阳返北平,向傅斯年讲了此事。傅斯年怒不可遏,4月10日致电史语所, 自请“革罚”:

中舒自彰返,始通知彦堂此行携女友往,并住办事处。弟汗流浃背,痛哭无已。追思本所风纪至此,皆弟之过,应即请革罚。弟今晚赴京7,办理交待,并候惩处。乞陈在君、元任。8

1932年的熊海平。

傅斯年下“罪己诏”,大动肝火其来有自,9还引起过一场风波,他当然不愿史语所再生是非,授人口实。看到所长傅斯年的“罪己诏”,李济也于同日致函丁文江,揽咎于己,自请处分:

昨得孟真兄一电,弟为之惶恐万分,已托元任兄转呈,想已早在鉴中。惟弟对此事真相现在未得任何报告,详情如何,容探明后陈报,现在严重局面之演成,弟实不能辞其咎,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其理由如下:
(一)此时孟真如在假期中10,代理所长职者,弟也;
(二)彦堂此行,孟真事先已表示反对,弟实允许之;
(三)此事之发生又在考古组之工作站,为弟主持之事业。
据此,则此不幸事件之责任,一切均应由弟负,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理合陈请准予免去弟考古组主任一职,并交付惩戒,以维院纪而儆效尤。11

董作宾始知闯下大祸,心有戚戚,当日也向傅斯年李济致电请罪,表达愧意:“宾因招待女同乡参观工作,致干本所风纪,无任惶愧,谨请即日辞职,以谢贤明。”12所谓“风纪”事,是4月7日午餐时的一次“闹酒”。夏鼐在日记中写道:

这次闹酒,与熊海平女士的在座有关。董先生原有糠糟之妻,这次由北平带了女友来安阳玩,形同夫妇。可是王湘君背后说,这不是他的表嫂,他另有表嫂。徐中舒先生自谓是“萝卜干”。熊女士这时似在北平一艺术学院读书,酒量颇宏,大家闹着,想灌醉她,结果她没醉,别的人倒都喝得醉醺醺了。13

解铃还须系铃人。4月11日,李济致电梁思永,“请敦劝彦堂实时返京”14。旋涡之中的梁思永是殷墟工地的负责人。4月12日和13日,他接连给李济回电,报告事件进展:“得知孟真、中舒、彦堂三人皆因孟真认为彦堂伴女友来彰参观有伤研究所风气而辞职,事件严重,已成僵局,弟对此事‘真相’不可不说明”;“彦堂明早赴平,辞意坚决,决非弟力能挽留”;“彦堂与女友同行一事所引起之风波对工作站影响显著,到处都是不安与惶惑。故盼吾兄早日决定以后计划,如能提前来彰更妙。又研究所如决议挽留辞职各位,恐吾兄需亲往北平敦劝。”15

1931年秋,董作宾在龙山发掘现场。

为稳住阵脚,安抚同人,李济4月14日再致电梁思永,“彦堂事正设法转圜”。

一时间,傅斯年、李济、董作宾以及梁思永都要辞职,史语所的“新学术”大业岂不中道而废?中研院总干事丁文江闻讯后,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调解。4月11日,他先通过徐中舒说项:

兹奉上致彦堂兄一函,乞为转交。兄致孟真书有“为彦堂终身幸福”云云,弟意,“终身幸福”云者乃即终身工作之谓,有室家之乐不过工作必需之条件,本兄前书意,望兄善为弟等解释,使彦堂勿负气求去也。去岁弟反对元任、方桂挈眷旅行事,与此似异而实同,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孟真谓为“风纪”,实不如谓为“风气”之为得也,一切统希兄善为说辞为荷。16

丁文江这封信点到了问题的实质,“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这也就是一年前丁文江颁发“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的真实原因。那时做田野,尤其是考古发掘,除了风餐露宿,生活艰苦,还得遭受地方势力官商勾结的排斥,盗墓贼的打击……所以在“前线”强调“官兵”平等,自有它的合理性。

董作宾携女友的定性,“风纪”与“风气”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前者事关道德,后者仅涉舆情。事实上,董作宾离婚而恋上一女生早就不是新闻。董原来的婚姻为父母之命,结婚后因性情不合,双方均感痛苦,1934年12月23日即与前夫人协议离婚,共登声明于《中央日报》。1935年1月6日,殷墟工地上的青年考古工作者潘悫给同事李光宇的信中就提到,“董先生结褵大典,同人有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