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传 经(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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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36年,传教的机会越来越多,但压力也越来越大。一方面是由于圣旨斥责未得官府允许的旅行,一方面也由于天主教传教士在澳门有新的活动,广东方面的官员感到有必要采取行动。1836年初,官府搜查了澳门一家主要的印刷工坊,没入“八种洋书”。印坊的人入狱,财产遭没入。官府并限令澳门和广州地区的居民在六个月内上缴所有教习“亚素”(即耶稣)教或天帝教的洋书,可免究其罪,否则将予以严惩25

不过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算有人进城散发宗教书籍,但中国人拿书的动机不一,史蒂文斯也很清楚,他在两次沿岸航行便有记载,善念总有无聊的好奇心与贪婪相随。有些中国人神色泰然自若,似乎知道这些书籍的目的,还会送上一些小东西作为回报,如几串白葡萄、几只梨子、一小袋烟丝、一捧小米或一小把鱼干,等等;但有些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拿了一本红皮面的书,还拼命想拿一本灰皮的书,而这两本书的内容其实是一样的;史蒂文斯还没离开,有些人就把刚领到的书拿到路口去卖掉;有些人死赖着不走,花言巧语就为了要鸦片(史蒂文斯搭的帆船上也确实带着鸦片)或传教士自备的药品,这说明他们的动机只是要钱或怕生病,倒不是性灵有所需求26

但整个来说,史蒂文斯在思索在这样一个国度散发教义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时,他不认为我们在全世界宣扬福音的权利,胜过中国皇帝的传位诏书。中国的普天万民凭什么被拒于基督教之外?这统治者的权位是篡夺来的,他们剥夺了人民在此生、在永世得喜乐的机会,只是人民无力抵抗;他们累世历代都崇拜偶像,至今犹然,而且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就与能让他们的生活得着福佑的事物无缘。我抗议这种压制人类良知的精神暴君,抗议这种对天国的背叛;如果我们要承担官府报复的后果,但又有谁能说我们对什么人做错了什么事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