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爱郎,真乃仙人也(第4/6页)

控鹤府在百姓心目中本来就是女皇寻欢的乐土,又加上那些青春满溢的少年肆意妄为,以致秽声四播,闹得天下尽人皆知。

宋璟为人秉性刚直,强硬不屈,他曾当面羞辱张易之,将其称之为“夫人”。

而侍中韦安石在赌牌桌上,看见张氏兄弟把几个四川商人叫进皇宫赌博,勃然大怒:铜臭商人居然进入皇宫,实在有辱皇室尊严!遂将几个四川商人驱逐出宫。

随着朝臣、坊间的流言四散,武则天已经觉察出控鹤府的丑声外泄。她觉得应当改一下控鹤府的名称,于是索性改为“奉宸府”。她浪费于酒宴之间的时光,有一半要消磨于她那张阔大无比的龙床上。

武则天广选天下美貌少年以充后宫。选秀的标准也极为严格,才貌双全是第一位的。就算自己不用放在那里当一个花瓶摆设,也要让人看出主人的品位。

奉宸府不光养了许多雌雄莫辨的“伪娘”,还有一些创作型人才,也就是所谓的文人墨客。武则天要求他们能够随时随地陪伴在她身边吟诗作赋,逗闷取乐。有了这些文人墨客,粗俗的男女调情便陡然上升了一个档次,简单的吃饭喝酒也平添了一份文化情趣。

在这帮文人墨客里最为出名的才子当数一个叫宋之问的,他的文采和人品一样声名远扬。不同的是文名有多高,他为人的评价就有多低。

作为文人,宋之问因其低劣的人品而遭人唾弃,不仅表现在其对待政治趋炎附势的态度上,也表现在一桩广为流传的命案上。一日宋之问见其外甥刘希夷的一句诗“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颇有妙处,便想占为己有。但刘希夷不从,宋之问于是用装土的袋子将刘希夷压死,被称作“因诗杀人”。

据说宋之问当初报名是参加武则天的男宠选拔,最后没有通过是因为武则天嫌他口臭。既然当不成女皇的枕边人,宋之问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做了“二张”的枪手,替两位花样美男捉刀代笔,因为张易之、张昌宗兄弟“雅爱其才”。宋之问本以为自己会成为奉宸府的主人,谁知道却成为了捧场客。

宋之问是个知道安乐的人,能在这奉宸府中谋得一份职业,他也就心满意足了,就算是帮“二张”捧尿壶,他也觉得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事业,毕竟离权力核心是那样近。

武则天早已厌居深宫的枯燥生活,频频出游,徜徉于山水之间,沉溺于少年温柔的笑容里。拜嵩山,幸温汤,修建三阳宫,沉醉奉宸府。

有时候,兴趣来了,她也会在奉宸府举办诗会,由她宠爱的才女上官婉儿做主持兼评判,看谁写得又快又好。她曾游龙门,登石楼,命百官当场赋诗,冠军的奖品是一件皇家锦袍。左史东方虬诗先成,获赠锦袍,然而东方虬屁股还没有挨上板凳,“口臭文人”宋之问也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口臭并不妨碍文香,宋之问的文章写得文理兼美,在座的文臣无不拍手叫好。武则天又将赐给东方虬的锦袍要了回来,转手又改赐宋之问。群臣在下面起哄,诗会也由此达到高潮。这就是传说中的“龙门赋诗夺锦袍”的故事。

落败者东方虬当然会感觉尴尬,有人据此称武则天未免太过小气。不过这类场合本来图的就是一个热闹,彩头的意义本就在于添加竞争和嬉闹的氛围,倒也不必认真。由此诞生出大量宫廷应制诗,这些诗大多格调不高,但声律严格,对仗工整,对正在成型中的律诗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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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毫不掩饰地大选天下美男如金丝雀般豢养调教,刺痛了很多男人的自尊心,也吸引了大批贵族少年趋之若鹜。

他们放弃学业,放弃世袭官职不做,争相参加选秀,希望能像“二张”一样得到女皇的垂青。清秀少年整天敷粉、着锦、扮袅娜随风的海棠花,粗豪健壮的逢人便夸自己的绝色外貌,自我举荐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初唐虽然风气开放,还是让有些思想正统的大臣看不下去,上书要求武则天能够有所收敛。武则天虽然厚赏了那些进谏者,但在实际行动中依然我行我素。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奉宸府,充满了一种后现代主义的颓废气息。

一次宴会,武三思说张昌宗是“升仙太子”王子晋的转世后身。武则天大笑,遂命张昌宗穿上神仙的羽衣,吹凤笙,骑木鹤在庭院游玩。文士们无不赞叹,皆赋诗赞美。之后说他是仙人王子晋的人越来越多。这么说的人多了,便也成了事实。

武则天命人打造了一只木鹤,张昌宗身披羽衣,乘坐其上,悠然吹笙。轻轻地按动机关,木鹤就拍动翅膀,跃跃欲试。木鹤机关再精巧,想必也比不上现在的小汽车,难免一颠一簸,震得张昌宗羽衣飘飘,越发像个神仙,时不时就掉下一根半根羽毛,牵惹出无数的相思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