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遇(第4/6页)

他多么感激老人,他真想一生都服侍在老人身边;可是他知道,自己既没有这样的机会,也没有这样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浪迹一生。这会儿他不由得想到了更早时候这片土地上的那个传奇人物徐巿(福)——一个借口为秦始皇采找长生不老药一去不归的“方士”。这个家伙当时率领大批五谷百工、童男童女东渡瀛洲,终于远离了嬴政王的长剑。当年的东海瀛洲还处于石器时代,于是那个掌握了现代技能的徐巿在那里颇讨来一些便宜。他不仅使一片苍凉蛮荒之地迅速进入了弥生时代,他自己还变成了一位统治者,最后可能还变成了一个“神”。关于他的传奇不仅源于东部沿海的传说,而且载于了《史记》,刻入了“正史”。

比起秦代的徐巿,后来的一切逃亡者都有点背运……

终于要与老太太分手了。这一刻他真想给白发苍苍的老人跪下,可是他没有。他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屈膝。可是除了这个古老的、既质朴又极端的礼仪形式,他简直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表达自己内心的那份感激和敬佩之情。后来,他伏到了老人肩上,紧紧地拥抱了老人。他抱住她,觉得她的身体那么瘦小。老人哪,瘦得皮包骨头,体重大约只有六七十斤。在松开老人的那一刻,他在她的耳边轻轻吐出一句:

“妈妈……”

接着他转过身,再也没敢回头。泪水在眼眶中旋动,他擦也不擦。

走啊走啊,我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儿,我要走向何方?

他顺着河谷一直向上。当他看到又一个村庄的轮廓,就远远地绕开——直到村庄消失了,甩在身后了,他才顺着谷地继续往前。几十年前的雨雪、冲荡而下的激流切割出这道河谷。这河谷滋润了多少生命,汇集了多少生命。很早以前这里有鱼虾,有人泛舟;这里滋发孕育了一种文明——就是这一道道源于鼋山山脉的河谷冲刷出了东部平原。这是水的力量吗?是的;但这更是时光的力量。

面对着这些沟壑和苍茫一片的山岭,庄周总是泛起难以抑制的激动。他真想面对着这一切把心中淤积吐个净尽,可是另一种欲望又立刻压迫了他。他想深深地潜藏心底,就像时光的神秘都潜藏在这重重叠叠的大山、这浩瀚无边的土地海洋之中一样。藏下吧,藏下吧,将一切都深埋起来:痛苦和欢乐、不可解的怪异、人心的委屈、目击的一切……心怀一己的生命所感知的一切隐秘走向终点吧。人要理解宿命。宿命这个词儿重复了千万次,可我还是没法儿把它当成一个俗物扔到沟里。只有这个奇特的词儿才能表达我要表达的一切。宿命,一切都是宿命。在这个“一切”面前,自己与别人的挣扎和奔突也就显得可笑而且必然。

越是往前,那种凄凉和孤独无援的感觉越是强烈。但他只能往前。

不知走了多久,快到黄昏时分,他发现前边有一个颤颤的人影——那么小,简直是蠕动在弯曲的小路上。

黄昏的天色里,人影显得太小了,很像一头迷失了的羔羊。他觉得那头“小羊羔”——从背影看很像一个儿童,正如此奇怪地独步荒野……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终于接近了那个背影。前边的人缓缓地转过脸来:天哪,是一个女人,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她长得瘦小极了,这让他马上想起了鸟鸟——那个不幸的招祸少女……但只要稍微端量一下就会发现,她比鸟鸟可要俊俏多了。

庄周被她的目光一下子给钉到了这条弯曲的小路上。他一动不动了。

女人越走越慢,最后停住了脚步。她嘴唇哆嗦,黑黑的两只大眼看着他。他明白了,这是个流浪女人,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她竟然像自己一样,临近夜晚却不去寻找那些村庄,而是绕开河谷踏上小路,上上下下翻越陡坡,让荆棘划破衣衫。庄周嘴唇动了一下,没有说出什么。他在好好端量她。这个姑娘三十多岁,像许多流浪女人一样,骨骼小小的却并不太瘦。她的头发没有光泽,但十分浓密。额头有了浅浅几道皱纹。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双眼睛:又圆又大,黑白分明。她的腮部出奇地红,小巧的下巴,略厚的嘴唇。她提了一个花布兜,穿了紫花上衣,浅色小碎花裤子。庄周不知怎么张大了嘴巴,话语急促,好像变得语无伦次。他很久没有这样了。他说:

“我认错了,我以为你、你是鸟鸟……”

女人不好意思地瞥他一眼:“什么鸟啊兔的!”

庄周一下放松了,说一句“走吧”,就转过身往前走去。那个女的跟在后边。

庄周想:他不能走得太快,他想让她跟上。后来他们竟在路上搭讪起来。庄周于是知道了:她真的是一个流浪女人——过去不是,可现在是了……原来她的哥哥到山里打工,好久没有回去了,她就出来找他。找啊找啊,怎么也找不到。就这样,她游荡了一年,再后来就生了病。庄周仔细端量,觉得只有一个词儿、一个俗词儿才能概括她:面如桃花!